治療十二指腸的藥醫生說要吃二個月,每次回診時醫生會開二個星期的藥給我,
也就是說我前前後後應該要回診四次 (奇怪怎麼我印象中已經回去不只四次了)
關於回去拿藥這件事我也很好奇,為什麼不開連續處方簽給我?
一來可以省我的時間,二來更重要的我可以省掛號費,每次回去都要繳590元,很貴內
所以我一直覺得醫生想賺掛號費。

這次回診跟醫生說我還是會胃痛,就是星期六日發作。
醫生聽了之後,有點確定是我會胃痛應該是「某些」特定因素造成的,
不然怎會只痛假日,週一到週五都不會痛? 正常來說胃痛是不分時間的。
然後我就問醫生一個很白的問題,為何緊張會胃痛?
醫生說,因為太緊張胃會收縮,所以有不酥湖的感覺 (歐~原來是這樣ㄚ)
那是因為收縮所以牽引到我潰瘍的傷口痛嗎?
「吃那麼久的藥,妳的潰瘍應該早就好了」是這樣嗎? 下次再回診,我們再來照個胃鏡好了
因為我真的非常的想要確定我的潰瘍好了...

所以本次回診我一樣就是出問題問醫生,然後領藥閃人
我想本週我一定要更放鬆心情,試試看胃還痛不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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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gan W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